离婚诉讼中,需要在起诉状中详细写明哪些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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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起诉状应详细写明哪些信息?

1. 感情基础是否牢固?

感情基础是法院在判决离婚时首要考虑的因素之一。如果双方感情基础较差,法官会倾向于认定婚姻关系难以维持,有利于判离。起诉状中可以简要阐述感情基础为何不牢固,例如:

经人介绍匆匆结婚,缺乏深入了解

异地恋,彼此联系不多,缺乏感情沟通

家庭背景差异较大,导致生活方式和价值观不一致

2. 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

夫妻感情破裂是离婚诉讼的关键要件。起诉状中应明确说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时间、原因和具体表现,例如:

对方长期赌博酗酒,造成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

对方有外遇,导致夫妻关系信任破裂

分居超过一年,且双方均无和好意愿

3. 是否存在继续共同生活的可能?

在起诉状中,还要说明双方不存在继续共同生活的任何可能,包括:

双方性格差异巨大,无法和谐相处

对方有家暴或其他恶习,威胁到人身安全

夫妻关系名存实亡,没有任何感情基础

4. 基本个人信息

起诉状应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个人信息,包括: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联系方式

5. 其他重要信息

起诉状还应包含以下重要信息:

诉讼请求,即离婚或宣告婚姻无效

证据清单,列出证明诉讼请求真实性的证据

书证、物证的描述和证据来源

起诉状的日期和原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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