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证弄丢了?莫慌,户口还能迁!
夫妻缘分尽,各奔东西。离婚后,户口迁徙该如何办理?若离婚证不慎遗失,是否影响户口迁徙?带着这些疑问,今天小编就来为你一一解答。
离婚证搞丢了,还能迁户口吗?
当然可以!即使离婚证遗失,户口迁徙依然可以正常办理。只不过,需要提供其他能够证明夫妻关系终止的材料。
都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根据公安部《户口登记条例》,离婚后申请户口迁徙,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材料名称 | 说明 |
---|---|
户口簿 | 原户口簿 |
结婚证 | 原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
离婚调解书/离婚判决书 | 原件及复印件 |
身份证 | 原件及复印件 |
迁移证明 | 由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
新户口本 | 由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领取 |
离婚判决书是由法院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证明夫妻关系已经解除。离婚调解书是由夫妻双方在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下达成的协议,经法院审查后生效。两者均可作为离婚证明。
我还有其他材料可以证明离婚吗?
除了上述必备材料,还可以提供其他能够证明夫妻关系已经终止的材料,如:
协议离婚书(双方自愿签署的离婚协议,经公证机关公证后生效)
民政部门出具的离婚证明
报社或网站刊登的离婚公告
除了离婚证,还有什么情况下可以不提供?
以下情况可以不提供婚姻状况证明:
判决或调解离婚时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夫妻一方已经死亡的
夫妻一方被宣告失踪、死亡的
夫妻一方被判处无期徒刑或者长期徒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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