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免除抚养费,我后面还能提起诉讼要求对方给吗?

泰安离婚律师咨询 134

离婚协议免了抚养费,还能再要求吗?不容错过的法律秘笈


大家好,我是你们的八卦小能手小编,今天我们要聊点正经事,探讨一下离婚协议中免除抚养费的


相信很多人都听过一句话:“贫贱夫妻百事哀。”当婚姻走到尽头时,经济纠纷往往成为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抚养费更是其中一个备受关注的焦点。


在离婚协议中,一方可能会选择免除对方的抚养费义务。但过了一段时间后,情况可能发生变化,免除抚养费的一方后悔了,想要提起诉讼要求对方给付抚养费。那么,这种情况可行吗?今天,我们就来彻底剖析一下这个为大家答疑解惑。


离婚协议免除抚养费,还有效力吗?


当然,有效!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体现,一旦签订并经法院认可,就具有法律效力。免除抚养费的约定也是如此,除非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否则不能随便撤销。


对此,《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第(二)项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多少和期


间,可以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也就是说,离婚协议中约定免除抚养费,法律是认可的。


对方经济情况好转了,还能要求给抚养费吗?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第(三)项明确规定:“在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情况下,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费数额的,应予支持。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这里所说的“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并不是单纯指经济上的好转,而是要综合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经济能力、子女的健康状况、教育程度以及未来的发展等多个因素。


换句话说,即使对方经济情况变好了,但是如果无法证明子女的利益需要变更抚养费,那么法院一般不会支持你的请求。


我反悔了,能撤销离婚协议吗?


理论上是可以尝试的,但难度很大。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撤销权的行使,有撤销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超过期限的,撤销权不能行使。


撤销离婚协议免除抚养费的约定,要符合撤销权行使的条件:


1. 欺诈:对方故意隐瞒或虚构事实,欺骗你免除抚养费;


2. 胁迫:对方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迫你免除抚养费。


如果符合上述条件,你需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提起撤销诉讼。


我当时没条件养啊,现在能要补偿吗?


在离婚协议中免除抚养费,但后来经济条件好了,想要求补偿,这种想法是行不通的。因为离婚协议是一种弃权行为,即你主动放弃了要求对方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当然,如果你能证明:


1. 对方有欺诈或胁迫行为:如你当时迫于对方压力或被对方欺骗而免除抚养费;


2. 你存在重大误解:如你错误地认为自己有经济能力抚养子女,但后来才发现无法负担。


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通过诉讼主张撤销离婚协议,从而主张抚养费的补偿。


对方不认账了,怎么办?


如果对方否认存在免除抚养费的约定,或者反悔不给抚养费,你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 协商调解:可以通过居委会、妇联等组织调解,争取双方达成一致。


2. 提起诉讼:如果协商调解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抚养费纠纷诉讼。


3. 申请强制执行:若法院判决对方给付抚养费,而对方仍拒不履行,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互动时间


看完这篇文章,大家对离婚协议免除抚养费是否还有疑问?欢迎在评论区留言提问或分享你们的看法,我将竭诚为大家解答疑惑!


TA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