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离婚起诉诉讼费谁出(法院起诉离婚诉讼费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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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离婚起诉诉讼费谁出(法院起诉离婚诉讼费怎么算)


在婚姻走到了尽头,无法调和的情况下,诉讼离婚往往是无奈之选。那么,法院离婚起诉诉讼费该由谁来承担呢?


我方观点


针对“法院离婚起诉诉讼费谁出”这个我国《民事诉讼法》有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由原告预交,最终由败诉方承担。但由于离婚诉讼通常涉及财产分割,具体费用计算规则较为复杂。接下来,我将从五个方面详细解答大家关心的相关


原告预交诉讼费的依据是什么?


「诉讼收费的原则,原告人预交,败诉者承担。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依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3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诉讼请求的标的额预交诉讼费用。”在离婚诉讼中,原告作为提起诉讼的一方,需要先行向法院预交诉讼费。


败诉方承担诉讼费具体是指哪些情况?


「按双方争议财产的价值计算诉讼费,价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元,1000元至5万元,按4%征收,即标的×4%+10元;5万元至10万元的,按3%征收,即标的×3%+510元;10万元至30万元部分,按2%征收,即标的×2%+1510元。」


败诉方承担诉讼费是指在离婚诉讼中,法院判决对方承担责任或者驳回了对方全部诉讼请求的当事人。对于涉及财产分割的离婚诉讼,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的计算方式有所区别,主要依据争议财产的价值来确定。


下表具体列出了争议财产价值与对应诉讼费计算方式:


















争议财产价值 诉讼费计算方式
1000元以下 每件50元
1000元至5万元 标的×4%+10元
5万元至10万元 标的×3%+510元
10万元至30万元 标的×2%+1510元

例如,如果离婚诉讼涉及的争议财产价值为5万元,那么败诉方需要承担的诉讼费为:


5万元×3%+510元 = 2010元


如果原告撤诉或法院调解离婚,诉讼费如何处理?


「根据2007年4月1日生效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


如果原告撤诉,已交纳的诉讼费将被退还。但是,如果原告撤诉后再次起诉离婚,则需要重新缴纳诉讼费。


如果离婚纠纷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并自愿离婚,则诉讼费一般由双方当事人平均承担。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离婚案件的基本案件受理费为50元至300元,各地法院可在该范围内自行确定具体数额。


如果法院判决不准离婚,诉讼费由谁承担?


「如果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且未详细审查离婚财产情况的,则法院只收取基本的诉讼费,该费用由原告全部负担;」


如果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且没有详细审查离婚财产情况,则原告需承担全部的基本诉讼费。例如,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规定,离婚案件的基本案件受理费为250元。


但如果法院在判决不准离婚的对离婚财产进行了审查,则胜诉方和败诉方均需交纳相应比例的诉讼费。具体金额以法院判决为准。


原告确实困难,交不起诉讼费怎么办?


「原告预交的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对于确有经济困难的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具体申请程序如下:


1. 填写《诉讼费用缓交、减交、免交申请表》;


2. 提供收入证明、家庭经济状况证明等材料;


3. 向法院递交申请并说明缓交、减交或免交理由。


法院在收到申请并经过审查后,会根据原告的实际经济状况作出是否准许缓交、减交或免交的决定。


互动环节


关于法院离婚起诉诉讼费的相关问题就介绍到这里啦!如果您还有疑问或想分享您的观点,欢迎在下方留言。让我们共同探讨这个话题,帮助更多人了解其中的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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