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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对方起诉我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发生后,责任方与受害人因赔偿问题发生争吵是很常见的。责任方不能满足受害人的赔偿要求的,可以取得受害人的起诉。我该怎么处理这种交通事故?
对方起诉我怎么做交通事故
1、如果你不放心,请律师也没关系。但事实上,没有必要浪费律师费。因为现在是对方起诉,保险公司律师会批准对方要求的有效部分提出质疑,无论如何,批准损失是法院和保险公司,诉讼也是汽车保险公司和伤者。
2、出庭与否无关,法院判决他不服可以上诉,但一旦终审有执行义务。
3、二次治疗费用可以在实际出现后起诉,你仍然可以把汽车保险公司列为第二被告,就像这次一样,没有影响。
4、如果你全额承担交强险额度中的费用,如果交强险以外的费用按责任比例55,对方是非机动车,赔偿比例为6:4.你6他4。你的赔偿责任由商业三责保险全额承担。只要是交通事故造成的费用,保险就应该承担,不是交通事故造成的费用,你也不承担义务。
5、伤者会提出医疗费用、误工费等证据。在这个阶段,伤者会提供证据。如果车险公司认为不合理,他将承担证明责任。法院的职责是核准这些证据是否可以采纳,然后判决可以采纳的部分由保险公司赔偿。
这是一件好事,避免了你在伤者和保险公司之间无休止的协调和讨论。简而言之,伤者和保险公司必须接受判决,你不会增加额外的损失。
交通事故起诉需要哪些证据?
1、公安部门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者公安部门作出的责任不能评定的决定,对公安部门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向上级公安部门申请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评定的,还应当提交上级公安部门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
2、公安部门作出的事故不属于任何一方违规行为造成的观点。
3、公安部门调解时,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书生效后另一方不履行的,应当提交公安部门制作的调解书。
4、经公安机关调解,双方未达成共识的,应当提交公安部门制作的调解结束书。
5、赔偿项目、金额、当事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据:
(一)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残疾的,应当提交《残疾鉴定报告》;公安部门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未进行残疾鉴定的,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时,应当提出申请,要求人民法院进行残疾鉴定。根据残疾评估的水平,要求对方支付残疾人的生活补贴。
(2)因交通事故造成残疾的,需要配备补偿功能的设备,应当提交医院证明,按照普及设备计算残疾用品费用。
(3)误工费、陪护费、营养费的鉴定,简称“三费”鉴定。公安部门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未进行“三费”检测的,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时,应当提出申请,要求人民法院进行“三费”鉴定,并根据检测报告要求对方误工费、陪护费和营养费。
(4)医疗费用证明是指当事人交通事故创伤治疗的必要费用。
(5)交通费、住宿费等交通事故处理凭证,包括其家属参与交通事故处理的交通费、住宿费折扣凭证和误工费凭证。
车祸被起诉怎么办
车祸之后如果责任者没有妥善的处理后续的事宜,比如不肯赔偿或是双方就赔偿的问题无法协商达成共识等等,就有可能遭到受害者的投诉,自己也面临相应的官司纠纷,那么,车祸被起诉怎么办?
一、积极应诉
有的被告自知理亏,认为不应诉或不答辩、不出庭就能逃避责任,其实,这些做法并不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和裁判。反而积极应诉也许能够扭转局面,为自己创造有利的条件。
二、可以反驳责任认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对方当事人一项有力的证据,如被告对公安机关认定的责任分担有异议,一定要在法定期限内,提出重新认定的申请。如果公安机关作出了最终决定,并且这一决定对自己不利,也不用过分担心。
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法院还会对交通事故的责任重新认定,只要依据《道路交通管理条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找出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仍然可以驳倒对方。
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受理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五)提交公安机关制作的调解书、调解终结书或者该事故不属于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章行为造成的结论。
交通事故纠纷什么时候起诉
交通事故协商不成双方可申请交警调解,调解不成可向法院起诉。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1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2年。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应分别计算。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是一年。根据法律规定,诉讼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伤害明显的,从伤害之日起算,即“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即不明显伤势从知道时起。
交通事故被起诉了怎么办
导读:1不超出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赔付范围内的,不需要额外给对方再赔偿。2、主次责一般没有特别注明责任比例的都按照70%和30%承担。3、超出理赔范围的医药费由双方协商解决,但一般法院支持的费用保险都能报。4、开庭前注意收集相关事故证据,如事故认定书,对方的诊断证明以及所有已垫付费用的单据证明材料等。
对交通事故纠纷的处理,有的人会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一旦法官受理当事人的起诉,那么之后就会按照规定送达传票和起诉书副本给被告,而在得知自己因交通事故被起诉了之后,该怎么办呢?具体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被起诉了怎么办
被告应注意: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对方当事人一项有力的证据,如被告对公安机关认定的责任分担有异议,一定要在法定期限内,提出重新认定的申请。如果公安机关作出了最终决定,并且这一决定对自己不利,也不用过分担心。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法院还会对交通事故的责任重新认定,只要依据《道路交通管理条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北京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找出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仍然可以驳倒对方。但如果被告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失,也不能证明对方当事人存在故意或过失,更不能证明车辆本身存在问题,那么被告就应承担赔偿责任。
被告应当积极应诉,对原告的起诉状要十分重视,弄清其中所列明的原告与被告在主体资格方面是否合法、有效。然后,注意辨明受诉法院是否有管辖权。我国法律既明确规定了法院对特定案件的管辖范围,又明确规定如果当事人到没有管辖权的法院出庭应诉,且没有提出“管辖异议”,就认定法院取得了管辖权。有些当事人特别是被告不知道这些特殊规定,多花费了许多时间和精力。
案件进入审理程序后,被告应积极行使诉讼权利、积极举证,有的被告自知理亏,认为不应诉或不答辩、不出庭就能逃避责任,其实,这些做法并不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和裁判。对对方当事人提供的各项证据,被告一定要认真审核。审核书面证据是否有涂改痕迹,有没有加盖必要的印章,或者相关人员的签字;审核对方提交的证据是否充分,能否证明就与自己存在权利义务关系等。
出了交通事故,当事人千万不要慌张,先报警,找公安机关的交通管理部门解决。就赔偿问题,可以起诉到法院进行民事诉讼。原告起诉时,一定要明确适格的对方当事人,取得相应的证据,依法合理确定赔偿的数额。被告应诉时,关键注意审核对方证据。
二、交通事故被起诉要不要请律师
不管在什么情况下,都要根据案件本身的实际情况来操作。
1、有经济条件的,最好请律师
2、案情简单,赔偿在保险公司限额内的,可以不请律师,可以根据保险公司的律师进行辩护
3、案情复杂,需要请律师
4、赔偿数额大的需要请律师
建议当事人可以就自己的情况先咨询律师,看是否有必要。
要是得知自己因交通事故被起诉了,这种情况下最好是积极的准备应诉,毕竟案件的处理结果自身来讲还是有很大影响的。当然此时是否需要聘请律师来打交通事故官司,则当事人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决定。
起诉书(袁贝交通肇事案)(公开版)
被告人袁贝,男,1986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114251986********,初中文化,户籍所在地河南省商丘市虞城县,快递员,住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村**号,因涉嫌交通肇事罪,于2022年6月16日被湟中区公安局取保候审。2022年7月13日被我院取保候审。
本案由湟中区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袁贝交通肇事案,于2022年7月13日向本院移送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当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法定期限内已告知被害人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及其值班律师、被害人近亲属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同意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22年4月7日6时14分许,被告人袁贝驾驶货车沿环城南路往**园方向行驶,当行驶至湟中区**镇**园区门前路段时与行人德某某发生碰撞,后又与停放在路边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碰撞,造成行人德某某当场死亡及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西宁市湟中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驾驶人袁贝承担这起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行人德某某不承担事故责任。
案发后,被告人袁贝报警并在现场等候交警处理,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被害人德某某亲属与被告人袁贝达成赔偿协议。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书证:受案登记表、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凭证、到案经过、机动车驾驶人呼气酒精含量检测笔录、当事人血样提取登记表、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被害人基本信息、当事人陈述材料、居民死亡医学证明、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收条;2.证人证言:证人阮某某、姜某某、哈某某的证言;3.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被告人袁贝的供述与辩解;4.鉴定意见:西宁市嘉运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意见书、西宁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检验报告、青海正信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意见书;5.现场勘查笔录;6.视听资料:照片。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袁贝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袁贝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发生致一人死亡、车辆受损的重大交通事故,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袁贝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被告人袁贝自愿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在我国交通事故被伤者起诉了怎么办
导读:交通事故中被伤者起诉了以后应该积极应诉,被告方在收到法院的起诉副本以后,应该在15天之内向法庭提交答辩状,就算被告自己不提交答辩状,也依然不影响人民法院对于此次交通事故的审理。伤者直接起诉交通事故当中的责任人,大多都是因为肇事者对被伤者的赔偿不尽快履行。
一、在我国交通事故被伤者起诉了怎么办?
作为被告应该积极应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二、不应诉的后果
(一)对方拒不签收诉讼文书的,可以留置送达
留置送达,指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拒绝签收向其送达的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留在收件人住处的送达方式。
留置送达必须具备一定条件,即只有在收件人或代收人拒绝接受诉讼文书或者拒绝签名、盖章时才能采用。找不到收件人,同时也找不到代收人时,小能采用留置送达。留置送达的程序是,在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情况下,送达人员邀请他的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把诉讼文书留在他的住处,并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绝的事由、送达日期,由送达人签名,即认为已经送达。诉讼文书的留置送达与直接送达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虽然留置送达与直接送达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是,并非所有的诉讼文书都可以适用留置送达,例如,调解书就不宜适用。
(二)对方不出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民事诉讼中的缺席判决,即法院在一方当事人缺席时所为的判决。通常情况下,当事人为了避免遭受不利于自己的诉讼后果,都会于言词辩论之日到庭并进行辩论。但由于民事诉讼具有私法的性质,当事人对自己的权利具有处分权,而且,实践中经常存在一些阻碍当事人到庭的因素,所以当事人不能到庭的情形实属难免。
缺席判决与对席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对于缺席判决,人民法院同样应当依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向缺席的一方当事人宣告判决及送达判决书。如缺席的当事人下落不明又无代收人,或用其他方式也无法送达的,则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当事人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逾期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可强制执行。
(三)对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胜诉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的条件有: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
(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
(4)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
(5)属于执行法院管辖。
想必在一开始的时候也是有些肇事者不配合交通事故的处理,那伤者把肇事者起诉了以后,就不在于肇事者本人想不想配合处理了。如果坚决不出庭审理而不排除,法院甚至可以在肇事者缺席的情况下进行审判,甚至最终强制执行。因此,作为被告者当然也有权利赶紧抓紧时间请律师,做好应诉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