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书子女抚养权书写,有什么注意事项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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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大家在生活中都会遇到这样那样的法律今天小编就给大家讲讲离婚起诉书子女抚养权书写需要注意的事项。本文根据核心问题扩展的五个疑问问题和相关内容如下:

离婚起诉书子女抚养权书写有什么注意事项?

针对这一小编整理了以下几点注意事项:

+ 确认子女抚养权归属:在离婚起诉书中,原则上不能只写“要求子女抚养权”,而应明确写明“子女由某方直接抚养”或“子女由某方居住”,否则法院无法判决。

+ 抚养费约定:起诉书中要约定一方应当在子女未满十八周岁之前每月给付多少抚养费,并要注明支付方式和时限。

+ 探望权约定:起诉书中要约定另一方探望子女的方式、时限和地點,方便双方探視和交流。

+ 抚养费计算:子女抚养费的数额一般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收入和经济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参考当地最低生活标准和平均工资水平。

+ 尊重子女意愿:8 周岁以上的子女,法院在依法判决子女抚养权归属时,应当尊重和照顾子女的意见。

起诉书中如何书写子女抚养权请求?

在起诉书中书写子女抚养权请求时,应结合以下内容进行书写:

1. 子女生育情况:子女的姓名、出生日期、与原、被告的亲属关系等信息。

2. 子女抚养现状:子女目前由哪方实际抚养,抚养情况如何等信息。

3. 抚养权归属请求:明确请求将子女抚养权判归己方或对方,以及相应的理由和依据。

4. 抚养费请求:明确请求对方支付子女抚养费的金额、支付方式和期限等信息。

5. 探望权请求:明确请求对方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以及探望的方式、时间和地点等信息。

离婚时,子女抚养权判决有哪些考量因素?

法院在判决离婚案件中的子女抚养权时,主要会考量以下因素:

+ 子女的利益:这是法院判决子女抚养权的首要考虑因素,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综合考量子女的年龄、智力、身体状况、生活习惯和情感归属等因素,确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

+ 父母双方的条件:法院会考量父母双方的经济能力、教育背景、生活环境、道德品质等因素,判断哪一方更有能力抚养子女。

+ 父母双方的态度:法院会考量父母双方对子女抚养的意愿、态度和能力,包括对子女的爱护程度、教育理念和实际抚养能力等。

+ 子女的意见:8 周岁以上的子女,法院在依法判决子女抚养权归属时,应当尊重和照顾子女的意见。

起诉离婚时,子女抚养权判给一方后,另一方有探望权吗?

根据法律规定,在一方抚养子女的情况下,另一方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具体探望方式、时间和地点,可以由双方协商约定,协商不一致的,可以向法院申请裁决。

抚养权判给一方后,另一方断绝对子女的经济支持,怎么办?

如另一方判决后不履行抚养义务,导致子女生活困难的,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强制执行或变更抚养权归属。

亲爱的读者们,关于离婚起诉书子女抚养权书写,大家还有哪些疑问或想要补充的内容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分享,让我们共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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