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需要啥材料?离婚起诉状怎么写才让法官一眼看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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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离婚起诉都需要啥材料?

谈及“离”字,大家都不免讳忌,但人生如戏,喜怒哀乐瞬间易逝,离婚想必是大家都不想面对的难题。但生活往往不随人愿,缘尽情了,该离还得离,那么离婚该准备哪些材料呢?

准备离婚诉状是必不可少的:

1. 基本信息: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住址、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等。

2. 婚姻状况:已经结婚、离婚或者尚未结婚。

3. 诉讼请求:明确的离婚请求,如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要求抚养孩子等。

4. 事实与理由:陈述婚姻破裂的原因和相关事实,如感情不和、长期分居、家庭暴力等。

5. 证据:证明婚姻破裂的证据,如聊天记录、短信、证人证言、派出所出具的家庭暴力证明等。

除了离婚诉状外,还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 结婚证:证明夫妻关系的有效证件。

2. 身份证: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3. 财产证明:如房产证、银行流水、股票或基金账户等。

4. 孩子出生证明:如果有子女的,需要提供孩子的出生证明。

5. 其他证据:如一方有家暴、出轨等行为,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

2. 如何写一份让法官一眼看明白的离婚起诉状?

写离婚起诉状看似简单,实则大有讲究。如果不按照格式书写,不仅会影响审判效率,甚至可能驳回起诉。所以,起诉状书写要做到简洁、明了、有理有据。

1. 居中书写“离婚起诉状”。

2. 格式:采用诉状统一格式,包括原告、被告、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证据和签名等。

3. 语言:使用规范的法律用语,避免使用模棱两可或歧义的语言。

4. 证据:证据要真实、合法,并且与诉讼主张相符。

以下是离婚起诉状的范文,供大家参考:

《离婚起诉状》

原告:张三(男/女),汉族,1988年8月1日出生,住址: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

被告:李四(男/女),汉族,1988年8月1日出生,住址: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原告与被告的婚姻关系;

2、请求法院判决孩子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____________元,至孩子年满十八周岁为止;

3、请求法院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由原告享有____________,由被告享有____________。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2018年8月1日经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女,现已______岁,随原告共同生活。

婚后,原告与被告因性格不合、三观不同,经常发生争吵。2023年3月起,被告开始玩失踪,至今未归。原告多次联系被告,均未果。

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已构成遗弃家庭,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婚姻已无法挽回。

证据:

1、结婚证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孩子出生证明复印件;

4、被告玩失踪的聊天记录;

5、原告多次联系被告的通话记录。

此致

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张三(签名)

2023年3月1日

3. 法院受理离婚起诉需要什么条件?

起诉离婚并非有诉必理,法院受理离婚起诉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核心条件:

1. 夫妻感情确实破裂:存在法定或事实上的离婚事由,如一方有重婚、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行为。

2. 有诉讼主体资格:起诉人必须是夫妻中的任何一方。

3. 符合管辖: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夫妻最后共同住所地法院管辖。

其他条件:

1. 诉讼状符合法定格式和内容:起诉状必须提供齐全的身份信息、诉讼请求和相关证据。

2. 诉讼费:离婚案件需要缴纳诉讼费,具体金额由法院根据案件情况确定。

3. 有证据证明诉讼请求:原告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实破裂,符合离婚条件。

4. 离婚诉状中感情破裂的证据可以有哪些?

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是离婚诉讼的关键,可以涵盖方方面面。

常见的证据类型:

1. 家庭暴力证据:公安机关出具的家庭暴力证明、伤情鉴定报告、医院病历等。

2. 婚外情证据:聊天记录、通话记录、照片、视频等。

3. 分居证据:分居协议、派出所出具的分居证明、证人证言等。

4. 性格不合证据:法院调解记录、社区居委会出具的调解证明等。

5. 失联证据:微信、电话、短信等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且被告下落不明。

其他证据:

1. 夫妻感情不和的书面材料:如夫妻之间的争吵信件、日记等。

2. 证人证言:亲朋好友、同事等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人员出具的证言。

3. 精神病院证明:一方有精神疾病,无法共同生活。

4. 法院调解记录:夫妻多次调解无效,感情无法修复。

5. 法院对感情破裂的认定标准有哪些?

法院对感情破裂的认定有一定的标准,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 夫妻感情基础:婚前感情基础较好,婚姻时间较长,一般难以认定感情破裂。

2. 夫妻共同生活情况:夫妻分居时间长、生活习性差异大、矛盾冲突不断,容易认定感情破裂。

3. 夫妻过错行为:一方有家庭暴力、婚外情、虐待遗弃等过错行为,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可认定感情破裂。

4. 夫妻和好可能:经过调解或其他方式,夫妻和好无望的,可认定感情破裂。

5. 其他因素:如一方患有重大疾病、性格缺陷等,影响夫妻共同生活,也可能认定感情破裂。

1. 感情破裂的认定是综合性的,并非单凭一两件证据即可。

2. 法院对感情破裂的认定会根据具体案情灵活把握,没有统一的标准。

如果您也有离婚诉讼相关的困惑,欢迎在评论区留言,我会一一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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