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要去哪里起诉?
离婚诉状一般应当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失踪或者宣布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的诉讼;
3、劳动教养得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拘留者提起的诉讼。
审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什么?
1、婚姻登记处有管辖权;
2、要求离婚的夫妻共同到婚姻登记处申请;
3、双方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当事人所有,协议中注明双方自愿离婚的含义,以及对资产和处理事项的协商一致建议;
5、当事人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馆颁发的证书;
6、双方各提交2张2寸单人最近半身免冠照片;
7、身份证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诉法》第二十二条
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住在多个人民法院辖区的,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第二十三条
以下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失踪或者宣布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采取强制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囚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起诉离婚到哪起诉离婚
向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被告居住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必须向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被告失踪或者宣告失踪,需要向原告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
一是诉讼离婚到哪里诉讼离婚?
1、向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被告居住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必须向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被告失踪或者宣告失踪,需要向原告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
2、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法律依据
第二十二条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居住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中几个被告居住地和经常居住地在多个人民法院管辖的,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二是异地应该去哪里诉讼离婚?
夫妻一方离开居住地一年以上,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离开居住地一年以上的,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的,不经常居住的。
异地起诉离婚有三种情况:
1、如果一方在其他地方居住超过一年,并且不愿意回到登记地办理离婚手续,另一方只能到该地区起诉,要求法院判决离婚;
2、如果双方都在同一个城市,可以由一方在城市法院提出离婚请求,由法院调解离婚或者判决离婚。
3、如果一方在外地但居住不满一年,另一方可以在其原居住地或者结婚登记地起诉法院要求离婚。
诉讼离婚时,当事人必须注意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否则只会白跑一趟,因为没有管辖权的法院不会审理当事人的诉讼。对于一些异地夫妻来说,如果他们想提起离婚诉讼,他们应该更多地了解诉讼管辖权,否则他们会花费大量的精力。
去哪里起诉离婚
一般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但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当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第一,去哪里起诉离婚
1、一般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
2、被告住所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当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3、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状。人民法院审理离婚诉讼时,应当进行调解;关系破裂,调解无效的,允许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诉法》第二十二条
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多个人民法院管辖范围内的,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二、去法院起诉离婚准备什么材料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以下文件:离婚诉状、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子女还应提供子女出生证明、户口簿等证据材料,证明婚姻破裂。
1、原告身份证原件,经批准后偿还原告。
2、夫妻关系的确认,一般可以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可以提交财产清单,具体可以在开庭时提交。
4、有孩子的还应提交孩子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必须从法院出具生效单。
起诉离婚去什么地方去起诉
一般民事诉讼的管辖标准,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诉讼离婚应当在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一、诉讼离婚去哪里起诉?
1、一般民事诉讼管辖标准,诉讼离婚应当专门在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与经常住所不一致的,由经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离婚是否需要去结婚的地方办理
1、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就是否离婚、子女监护权、财产分割等内容达成协议,产生纸质离婚协议,并携带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到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手续;
2、诉讼离婚时,需携带起诉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对方居住证或户籍证明到对方经常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并在法院规定的日期前缴纳诉讼费。缴纳诉讼费后,耐心等待法官通知开庭。
三、去法院起诉离婚要走什么流程
1、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般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立案。如果我们不住在同一个地方,按照“原告就是被告”的原则,你需要去男方的地方提起诉讼。申请离婚诉状时,必须提供以下文件:
2、准备离婚材料:
(1)请求判断离婚起诉书(一式三份);
(2)户口簿;
(3)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士官证、文职干部证等);
(4)结婚证。
3、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后,立案法院应当发出立案通知书,并凭立案通知书支付诉讼费(50元)。法院正式接受了这个案子。
4、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审理。
5、民事法院受理此案后,向对方传出传票,要求其在一定时间内出庭应诉。与此同时,法院还通知您出庭参诉。
6、双方出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须的程序)。调解结果有三种:
(1)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的,由您撤回起诉,婚姻继续有效。
(2)调解后,他同意你的离婚请求,处理子女和资产问题的,撤回起诉,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
(3)调解后,如果你仍然坚持离婚,但他不同意,或者协商一致,但对处理子女和资产问题有争议。法院将审理判决。
7、法院通过审判作出了允许离婚或不允许离婚的判决。法院以双方的爱情是否真的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律程序。
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起诉去哪里?
离婚起诉到辖区人民法院。
离婚是指夫妻因无法调解的矛盾,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自愿结束夫妻关系。诉讼离婚可以在侵权人经常居住的地区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诉状是指原告根据被告和一般地区管辖原则决定管辖权。离婚诉状一般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及。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的地方不一致的,需要由经常居住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要求离婚的,有关组织可以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状。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诉讼,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真的破裂了,调解无效,应当允许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允许离婚:
(一)重婚或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赌博、吸毒等恶习知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
(5)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况。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状的,应当允许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状的,应当允许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第一千零八十条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